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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音樂教育敘事研究的基本問題

作者:江蘇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吳躍華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5-05-08   點擊:

  以上是就哲學層面做出的解釋,倘若從研究目標來分析便更容易理解音樂教育敘事研究的價值。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研究大多企圖去“生產(chǎn)”理論,之所以偏愛理論是因為有這樣的假設(shè):我們的音樂教育教學實踐是由理論來指導的,只有在理論的指導下,音樂教育教學才能得到有效提高。因此,構(gòu)建一種音樂教育理論是研究最為重要的事。于是,我們的音樂教育“理論大廈”被建設(shè)得越來越高。但我們的學生卻越來越“不喜歡音樂課”了。盡管原因是復雜的,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音樂教師沒有發(fā)揮出學者著作中的理論的作用。暫不論“理論指導實踐”這樣的假設(shè)是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指針,但我們生產(chǎn)的無論是所謂科學知識還是文化知識,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促進音樂教育教學實踐的提高。所謂的科學知識、文化知識并不能直接促進音樂教育教學的提高,真正促進具體課堂音樂教學提高的是教師個人,因此,即便有科學知識、文化知識也必須要首先轉(zhuǎn)化成教師在實踐中能把握的知識。相較理論工作者心中更多去崇拜“理論大廈”而言,身處一線的音樂教師心中裝的卻是:“我這節(jié)課怎么上好呢?”即便再差的音樂教師也不會在心里想:“我怎樣把課上差點呢?”因此,音樂教師每一個“盤算”都是為了上好課,直接指向的是實踐提高(而這恰恰也是理論的終極目的)。因此,大多數(shù)音樂教師并不在乎自己是否在音樂教育“理論大廈”里有一個位子。為了上好課,他們會依據(jù)自己的經(jīng)驗調(diào)用所有能調(diào)用的知識。除了科學知識、文化知識外,還有自己的個人知識,這才是主要的。科學知識(普遍性知識)、文化知識(地方性知識)只是裹挾在個人知識(個體性知識)中,即教師在實踐中真正使用的知識是一種混合物,它以經(jīng)驗的形態(tài)存在于教師的思想和行為中,因此,只有用敘事的方式才能使這經(jīng)驗呈現(xiàn)出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教師在實踐中使用的這種混合型知識之個人知識,除了顯意識層面的知識外,還有潛意識、無意識層面的知識,甚至還有情感和意志層面的因素。如此,教師個人知識這一“混合物”,與其說是知識,還不如說是一種人格狀態(tài)。(11)盡管這無法用邏輯來表達,但能用敘事來呈現(xiàn)。由于個人知識涉及無意識、潛意識層面,僅靠教師自己是無法全部提取出來的,因此理論工作者來幫助教師開發(fā)他們的個人知識是必要的。

  三、怎樣做音樂教育敘事研究?

  那么,接下來怎樣做音樂教育敘事研究呢?音樂教育敘事研究主要體現(xiàn)在寫作方面,或者說,其研究方式就是一種寫作思維。寫作方法實質(zhì)上就是我們中小學學過的記敘文寫作方法,不需要重新教如何構(gòu)思和寫作。筆者的音樂教育敘事著作《音樂教育自傳—找尋過去的意義》(12)就是這樣寫成的。但這寫作內(nèi)容必須是自己真實的體驗、經(jīng)驗,主題是音樂教育。與我國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敘事文章略有不同,這類寫作盡量要少發(fā)議論、少概括,要多關(guān)注細節(jié)描寫(深描)和案例的獨特性展示。此外,前者大多是夾敘夾議的,喜歡得出一個教導人的道理;后者側(cè)重純敘事,重在“展示”自己,發(fā)出的是“邀請”,“邀請”同行來分享自己的體驗、經(jīng)驗。即便有教導人的道理蘊含其中,也要靠讀者自己去理解,文本的意義是開放的,不只是簡單地告訴你一個教育道理。如此,盡管這是有關(guān)音樂教育的記敘文寫作,但要想寫得好也不是易事。

  對于偏重理論色彩的狹義的音樂教育敘事研究,其研究方法與民族音樂(教育)學或音樂(教育)人類學的田野調(diào)查報告類似。對于寫作方法,康納利曾給出籠統(tǒng)的指導意見,即“模仿你所崇拜的一位敘事研究者的風格”(13)。模仿確實是各種學習的入門方法,筆者曾指導學生(研究者)對某小學進行“柳琴戲進課堂”行動研究(14)(筆者不是該學生導師),就是模仿教育人類學之“課堂志”的方式寫成的。當然,模仿畢竟是初級階段。待有較多研究經(jīng)驗后,就會如康納利所說的,“慢慢地就會形成自己的寫作風格”。筆者就曾創(chuàng)用“深解”方式(即深度解釋,受“深描”一詞啟發(fā)取用該詞)寫成《平民音樂教育家費承鏗釋傳》一書,解釋方法見本書第一章。(15)何謂“深解”呢?目前學界對音樂教育家(或優(yōu)秀教師)經(jīng)歷研究的著述并不鮮見,常見的是先對其經(jīng)歷進行敘述,然后提綱挈領(lǐng)地總結(jié)出一兩個特征。(16)此外,更多見的是敘述完經(jīng)歷后便主要去展示其“力量”了,比如重點論述其創(chuàng)作的作品如何。解釋其“作品”固然重要,但其人生也是一幅“作品”,而且是“作品”中之“杰作”。筆者的著作重點就是把費先生的人生當成“杰作”進行專門解釋,努力探究這位優(yōu)秀教師的人生成長背后的智慧。解釋的方法就如解釋音樂作品一樣,把其人生經(jīng)歷分成若干類,如把像音樂基本要素(節(jié)奏、調(diào)性等)一樣的“成長元素”進行一一“深解”。閻肅先生曾提出“四分”(即天分、勤奮、緣分、本分)成長元素說,筆者在此基礎(chǔ)上將書中費先生的人生“成長元素”劃分為17章,按照時間順序?qū)ζ淙松?7個“成長元素”逐一進行深度解釋,如在對費先生到了中師二年級時仍對音樂“毫無興趣”這一自述就用一個章節(jié)篇幅來進行“深解”,而不是像其他著述那樣只是一帶而過??傊?,關(guān)注這成長細節(jié),就是要有邏輯地、按時間順序地“深解”下去。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狹義的“音樂教育敘事研究”下的“敘事”,與上文介紹的獨立成章的“音樂教育敘事”之“敘事”有些差異。前者之“敘事”實質(zhì)上就是用通俗化語言來“解說”自己的研究過程及其研究結(jié)果,就像“說課”一樣。后者之“敘事”就如同文學作品一樣,是一種藝術(shù)“表演”,不過“表演”的是自己。此外,前者中引用研究對象即教師寫或說的純“敘事”文字,不必像后者那樣追求獨特性和“主題”意義的深度,凡是有利于研究者對研究主題揭示的日常話語均可使用。

  注釋

  (1)劉良華《論教育“敘事研究”》,《現(xiàn)代教育論叢》2002年第4期。

  (2)吳躍華《關(guān)注音樂教育敘事研究講述咱音樂教師自己的故事》,《音樂大觀》2012年第7期。

  (3)[美]伯格著,姚媛譯《通俗文化、媒介和日常生活中的敘事》,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9頁。

  (4)劉良華《新課程中教師角色的轉(zhuǎn)變-關(guān)于新課程的系列思考(之三)》,《廣東教育》2002年Z1期。

  (5)吳躍華《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當代音樂教育哲學研究〉讀后》,《人民音樂》2014年第7期。

  (6)吳躍華《從三本書窺改革開放以來音樂教育哲學的發(fā)展理路-從“〈當代音樂教育哲學論稿〉的‘第一’說”談起》,《中國音樂》201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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