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上存在誤區(qū)-音樂教師為什么做不到“以音樂為本”?專題1
作者:鄧遙英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01-17 點擊:
作者單位:湖南省瀏陽市教研室
“以音樂為本”是音樂學科賴以存在的理由之一。但在課改中,出現(xiàn)了很多背離“以音樂為本”的現(xiàn)象,我認為主要原因是教師在認識上存在誤區(qū)。主要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認為既然提倡學科綜合,就應該有其他學科的內容;認為以“音樂為本”,就是以音樂為主的拼盤課;對“以音樂為本”具體如何運用認識不足。我們需要從兩個方面解決此問題:一是將音樂課程是“以音樂為本”的綜合與“以音樂為載體”統(tǒng)一起來,要以音樂為教學主線,使音樂與相關學科有機地、自然地綜合。二是通曉“音樂為本”的內涵,運用音樂語言的手段來促成音樂教學,即通過旋律、節(jié)奏、音程、和聲、力度、速度、調式等表現(xiàn)手段來豐富教學內容。
此外,教師對新教材把握不準也是出現(xiàn)背離“以音樂為本”現(xiàn)象的重要因素,如新教材設四條“緯線”:音樂與人生、社會、自然,音樂與民族、國家、地域,音樂與歷史,音樂與姊妹藝術。
教師如果從內容上將其理解為并列關系,那么在教學中就容易脫離“以音樂為本”。音樂與人生上成思品課,音樂與自然、地域上成地理課。另外,一些兼課的音樂教師本身就不太懂音樂,教學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