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喜歡音樂
讓學生喜歡音樂
神農架林區(qū)實驗小學:周瑋
這學年,學校安排我上五、一年級的音樂課。我欣然接受,因為我本人非常喜歡音樂,我覺得上一堂音樂課是對緊張的學習工作的一種調節(jié)。然而,第一堂音樂課就潑了我一頭冷水:當我充滿激情的講述歌曲背景時,學生漠然;當我指導學生唱譜時,學生嚷著說可以叫他們唱歌詞了;當我熱情洋溢的請他們有感情的唱時,學生不與理會。我很失望。事后,我調查了幾個學生,在談話中我了解到,學生之所以對音樂課這么冷淡,是因為他們不視譜,對音樂課從來都不感興趣。這真是音樂教育的失敗。
大家知道興趣是人對事物或活動所表現(xiàn)出來的積極、熱情和肯定態(tài)度,并由此產生參與、認識和探究的心理傾向。興趣是引起和維持注意的重要因素,對感興趣的事物,人們總會主動愉快地去探究它,使活動過程或認識過程不是一種負擔。因此,興趣是學習的巨大動力,是學生主動進行學習的研究的精神力量。
興趣對于學習的重要意義,應該說早已被人們所認識,愛因斯坦的“熱愛,是最好的教師”即是一句至理名言。在音樂教育中,就因該把培養(yǎng)學生的興趣作為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就教育現(xiàn)狀而言,音樂教育由于沒有升學考試的外力推動,特別是農村學校,音樂課一直不被學校領導老師重視,學生對音樂的興趣就成了學生學習音樂的主要動力甚至是惟一動力,學生沒有音樂學習興趣,音樂課程就有可能成為虛設。
作為基礎教育階段的中小學音樂教學,其基礎性主要不是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而是音樂學習興趣,或者說音樂興趣是基礎中的基礎,因為,沒有興趣作基礎,包括傳授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在內的音樂教學的基本任務就難以完成;就終身教育而言,音樂興趣是學生在音樂方面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前提條件,即是學生在人生旅途中不斷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發(fā)展自身音樂能力的動力催化劑。學校教育只是人生的一個學習階段,已經步入終身學習時代的當今學生,掌握學習方法比掌握學習內容更為重要。變“學會音樂”為“會學音樂”,更需要把學習興趣歸還給學習者。因此,把音樂學習的主動權還給學生,讓他們變被動為主動學習,變接受學習為探索學習,便成為音樂學習中的首要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就不能使學生熱愛音樂,對音樂產生感情。如果通過九年義務教育連個音樂興趣都沒有在學生心中建立起來,那就不能不說我們的音樂教育在某種意義上是失敗了。如果我們的音樂課不能使學生喜愛,不能成為發(fā)自學生內心的需求,那么任何所謂的“音樂學習”對學生來說都沒有意義。
讓學生每每帶著濃郁的興趣走進音樂課堂,讓學生時時保持一種對音樂學習的積極心態(tài)和愉悅體驗,學生更學會了“學海無涯‘樂’作舟”,音樂課堂便成了學生精神上的家園,音樂將真正走進學生的心中,成為其心靈里美好的東西。這樣,我們的音樂教育就達成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