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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軸心突破”與悖論中的超越——從中西比較的視角看中世紀知識階層與儀式音樂實踐的關系

作者:伍維曦   來源 :中小學音樂教育網   發(fā)布時間:2018-11-05   點擊:

  古代各文明社會中的“知識階層”和近代意義上的“知識分子”存在巨大差異之處還在于:后者由于身處動態(tài)化和流動性的近代社會(甚至于是工業(yè)化的城市),傳統(tǒng)農業(yè)社會的等級限制已經破除,“知識分子”從理論上可以來自各種階級階層(盡管事實上是以市民階級或資產階級為主體的);而在古代的“靜態(tài)社會結構”之中,“知識階層”的出身受到某種限制而常常與具有一定的政治、經濟優(yōu)勢或特權的階級階層結合在一起,并會自覺地維護這些階級階層的核心意識形態(tài)內涵。[12] 而從中國古代“士人”這一階層興起的歷史過程來看,顯然亦是為了適應社會變革之際新的結構性因素的出現,這與中世紀拉丁西方天主教教士成為知識階層主體的過程充滿了相似之處。

  在華夏各族處于氏族社會解體、古代國家形成的歷史階段,“士”并不是一個獨立存在的階層,也與知識系統(tǒng)及精神觀念的傳承無關。商、周之際,神王和巫史就如同其他古代文明中的祭司一樣,是具有“通天之能”的俊爽者。[13] 商代甲骨文中大量出現商王祭祀上帝的內容,顯然政治首領本人就是祭祀的領袖。[14] 周人革命之后,強調“皇天無親,唯德是輔”,政治領袖身上的神王色彩大為削弱(絕不是消失,春秋之際仍然有“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政由寧氏,祭則寡人”之說;秦漢以降,天子的祭祀之責——尤其是祭天——從理論上講,仍然是政權合法性的標志),但巫覡與史官在很長時期內仍然具有掌控和解釋意識形態(tài)的大權。[15] 在“原知識階層”活動的主要時期(在中國古代,為士階層的鼻祖——孔子出現之前,自夏商訖于春秋),巫、史之屬主要通過與各種原始宗教儀式活動有關的技能(巫術)來體現其對精神文化的壟斷與控制。[16] 春秋之際,五霸疊興,禮崩樂壞,過去由氏族貴族壟斷的“王官之學”散落四方。[17] 孔子以食祿的低級貴族(即過去在氏族社會中平時為大夫執(zhí)役,戰(zhàn)時登乘作戰(zhàn)的“士”)的身份聚徒三千講學,高唱復興周禮并周游列國,表明一個代表小土地所有者的新興知識階層開始接管過去掌握在代表氏族貴族的巫、史手中的精神文化權利。

  孔子的時代可以說標志著中國思想史上“軸心突破”的開始。華夏各族的許多基本文化特質經過他及其門派的總結被固定下來傳之后世(當然與他先后同時的諸子百家大多來自過去的“士”階層,也不同程度地參與到新知識體系的建構之中)。盡管由國家政權推行儒術是在西漢武帝之世,但從春秋末年直至秦統(tǒng)一為止的數百年間,儒家學派作為中國文化中知識傳承和創(chuàng)新的主體地位不斷確立也是事實,“士”這一稱號也就從過去的執(zhí)役登乘的“食祿”之人開始轉而成為這一新興知識階層的專稱。當大一統(tǒng)的中央政權建立之后,繼承了“周禮”等傳統(tǒng)文化遺產并主要代表著小土地所有者利益的儒生,比墨、道、陰陽等學派更能適應帝國體制的需求,兩漢經學的盛行乃使儒學獲得了獨尊的地位,以通經而出仕的儒生也就成為了同時掌握知識傳承及創(chuàng)新與“中華帝國”政治權力的士人了。

  東漢是儒學獨尊地位進一步鞏固和中央集權的帝國體制進一步完善的時期。從此開始,中國古代“士”階層的基本社會身份包含著三種結構性要素:

  一、士人大多來自于農村(或在農村有著自己的專屬經濟和社會組織),其身份認同與行為舉止與自然經濟下的小自耕農生產方式有著特殊的聯(lián)系(古代“四民”中的“士”、“農”本為一體);[18]

  二、士人(在鄉(xiāng)為地主或自耕農)除了與農民一道構成帝國社會的主體外,其在生產勞動之外的主要任務是作為知識階層的絕對主體(真正能夠出仕為官者從來就是士人中的少數精英),而其知識傳承與創(chuàng)新的基礎是儒家的“圣典”(所謂“十三經”)。儒學不僅是中國古代主要的知識系統(tǒng),而且是一種具有宗教性質的國家意識形態(tài),士人在一定程度上便是這種“儒教”的“教士”;[19]

  三、士人除了在物質生產和知識傳承上具有無可替代的根本性地位,在對于“中華帝國”至關重要的政治機體的運作上還發(fā)揮了關鍵性作用:從漢代開始,來自地方農村的儒學之士便是中央和地方政府官吏的主要組成部分(盡管他們只是全部士人中的少數),而且隨著歷史的推移,在國家日趨龐大完善和復雜精密的官僚機器中其作用越來越大。[20]

  北宋黃庭堅(1045-1105)的一篇著名短文頗有助于我們直觀地理解,經歷了“唐宋變革”之后,依然不變的農業(yè)生產者(小土地擁有者)、知識精英和政府官僚在士人身上的統(tǒng)一:

  崇寧三年十一月,余謫處宜州半歲矣。官司謂余不當居關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于城南。予所僦舍“喧寂齋”,雖上雨傍風,無有蓋障,市聲喧憒,人以為不堪其憂,余以為家本農耕,使不從進士,則田中廬舍如是,又可不堪其憂邪。既設臥榻,焚香而坐,與西鄰屠牛之機相直。為資深書此卷,實用三錢買雞毛筆書。[21]

  這三種塑造中國古代士人階層的結構性要素,是本文用以將其和中世紀西歐天主教教士階層進行對比的基本參照,而在我們探討特定歷史文化環(huán)境中具有主導性的知識階層的音樂活動時,它們又可以從外在的物質條件和技術基礎層面幫助我們理解二者的共性與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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